| 湖南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拟分为四种区域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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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向阳 文章来源: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4 9:5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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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5月23日讯(记者 喻向阳)“目前,省发改委已牵头制订湖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规划拟将湖南省新农村建设分为四种区域类型,即长株潭区域、洞庭湖区、湘中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今日下午,在湖南省政协“一号提案”督办会上,省农办有关负责人透露。 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以下简称“一号提案”),省农办党组及时召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认真学习,逐条地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将《提案》和省领导的批示印发到省直有关部门,多次与省直有关部门协商,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提案的落实。 “一号提案”提出,湖南新农村建设模式可分为都市型、郊区型、平原湖区型、丘陵山区型、少数民族地区型、库区型和矿区型等七种类型,这一设想符合湖南实际。 为此,省政府明确由省发改委牵头制订湖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目前,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中,认真采纳了提案意见。规划拟将湖南省新农村建设分为四种区域类型,即长株潭区域、洞庭湖区、湘中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建议提出了关于创新新农村建设机制和工作措施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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