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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公安部:流动人口将享户籍人口待遇         ★★★
公安部:职业稳定流动人口将享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作者:郝涛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2 8:53:19

 

  公安部:逐步解决有稳定职业的流动人口户籍问题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在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和妇幼保健等方面,流动人口将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昨日记者获悉,这些措施是公安部正在制定的《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的。

  据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介绍,意见稿提出要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共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本地就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

  其中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方面,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学为主的方针,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在卫生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方面,要在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向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意见稿同时提出,在放宽落户政策方面,要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

  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将加强。意见稿提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构建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共享,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文章录入:雪候鸟    责任编辑:雪候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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